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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长出庭履职 支持污染环境案公诉
2022-06-09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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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6-09


2021年10月1日至2日,郭某某、武某某等6人非法向平罗县第三排水沟倾倒有毒物质,致使典农河平罗段下游处河面出现漂浮死鱼现象并伴随刺鼻性异味,此案影响恶劣、社会反响较大。公安机关移送我院审查起诉后,我院检察长薛正俭带头承办此案。


此案审查起诉阶段,薛正俭检察长认真审阅全部案卷材料,前往案发现场查看,依法接待辩护人,并听取辩护意见;全面核实证据,参与庭前会议,精心制定出庭预案,为本案庭审打下坚实基础。

2022年6月7日,郭某某、武某某等6人污染环境案公开开庭审理,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薛正俭、检察官周晓婷出庭支持公诉。本次庭审,公安机关、环保部门、企业代表、社会群众到场旁听庭审,我院组织了部分干警现场观摩。


在近十个小时庭审中,薛正俭检察长宣读起诉书和量刑建议书,向被告人精准发问,针对犯罪事实一一出示了相应的证据,促使被告人当庭认罪。在发表公诉意见时,对被告人造成的严重社会危害进行了详细论述,同时对旁听人员、社会公众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,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。


此次我院检察长带头承办重大、疑难、复杂案件,并出庭支持公诉,是践行“一把手”带头办案开庭履职新常态,也是促进检察队伍职业化、专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,发挥了积极示范和引领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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